汉族文化 汉族的学术思想与理学精神

  西方学者曾称宋明理学为新儒学,这是有道理的。与元典儒学和汉唐经学儒学相比,宋明理学确实具有新的特点和新的精神。通过一系列具有重要文化历史价值的生动学术精神,充分生动地展现了宋明理学的新儒学。宋明理学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整体体现。朱思想无疑是这种民族精神的体现,也是当时精神的精髓。

  一是求理精神。宋明理学,尤其是程朱理学,具有理性主义的特点。宋明理学最近的学术目标是“格物穷理”。这一原则不仅是形上学的本体,也是存在的普遍依据,也是最深层次的价值源泉。程朱理学是一种寻根究底的理性主义哲学,求理精神是其最基本的学术精神。这种求理精神是宋明时期社会文化思潮和民族时代精神的显著标志。它体现了中华民族最深层次的生存方式和文化核心,以及由这种生存方式和文化核心转化而来的自觉生存智慧和价值观。在朱的思想观念中,原则是事物的“理所当然”和行为的“理所当然”的和谐结合,是先验的价值原则和经验的整体秩序。这一原则的最终目的是在理性原则的指导下从事道德实践,通过道德主体的自觉操作,实现万物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

  二是主体精神。她是以中华民族现实生存为基础的文化群体主体精神。她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关心文化“道统”的生生不息,向往“廓然大公”、每个人圣贤的至德之境。借助对理欲、心性、理气等对偶类别的精细辨析,理学家将人的道德存在、伦理特征和价值尊严提升到宇宙本体的形态上学高度,将人视为天地万物的价值主体,抽象地证实了“天地之性人为贵”的儒家信念。朱以天下为己任,以天地为己心的情怀,是理文主体精神的体现。

  第三,忧患精神。程朱的忧患精神是指人们对人性的伟大和尊严以及人类存在意义和价值的深刻体验,努力通过自身的生命力量超越忧患,实现真、善、美的高度和谐的文化心态。面对唐末五代的情况,道德文化和学术思想的首要任务是重建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重建儒家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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