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治国的核心思想是什么?秦朝能用黄老之术治国吗?

  秦朝能用黄老之术治国吗?有趣的历史小编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用什么思想治国不能生搬硬套,要看历史环境。如果秦始皇以黄老之术治国,显然是模仿和大方。文景二朝以黄老治国有其可行的历史条件,但秦朝统一后没有这样的条件。

  黄老治国的核心思想和条件

  黄老思想是道家思想的一个分支,其核心思想是“安静”和“与人民休息”。具体治国政策的实施主要体现在“省苛事、薄赋敛、不夺民时”,强调“节俭朴素”、“贵柔守雌”、“刑德相辅”。

  用白话解释,不要折腾人民,让人民按时作息,不搞政治运动,不搞行政干预,少收税,多行政,提倡艰苦朴素,政府要低调,减少存在感。

  这一思想掌握了社会运作的基本规律,认为没有行政干预,规律自然会产生调整功能。例如,土地短缺,有些人会种植,人口少,人们愿意自己生活。前提是政府今天不能有政策,明天不能有法律,让人们不知所措。也不能把一堆婆婆放在人们的头上,让人们今天犯错误,明天犯罪。

  可见,黄老治国其实是道家思想的继承,按照自然的“天道”生活,按照自然的规律实现“无为而治”。

  如果这个概念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效的,那么国家治理真的可以“垂拱治理”吗?不幸的是,黄治国也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万能钥匙。

  例如,在“小国寡民”时代,黄老治国相对容易实现,在庞大的社会结构下难以实现。特别是在我们今天的环境下,人口基础庞大,社会关系结构复杂,没有严格的规则体系,一定是世界的混乱。

  另一个例子是,黄老治国在一个恢复期的社会中发挥着明显的作用,在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中显得无能为力。

  另一个例子是,黄老治国对封闭环境有效,但在需要价值观整合的大开放环境时代,它显示出不足。

  总之,黄老治国的有效性取决于环境的约束,不能生搬硬套。

  汉初黄老治国成功的原因

  在西汉自立之初,到汉武帝之前,一直推崇黄老治国、文景之治的成果,与汉初六十年的政策无关。

  在西汉建国之初,社会刚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政治动荡,全国人口下降了一半以上,土地贫瘠,民生衰退。当时,皇帝的马车不能收集四匹同样毛色的马,甚至只能做牛车。在这种情况下,不难理解为什么面对匈奴人的挑衅,汉帝国一再忍受,没有力量与他人战斗!

  在总结秦朝灭亡的原因,探讨本朝治国之路时,陆贾提出:“事情太烦人了,世界太乱了;法律太乱了,强奸太炽热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无为而治”。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开发荒芜的田地,只需要告诉老百姓,三年内不会收税,甚至不用说,自然会有人种。在农业社会,只要土地能长庄稼,发展就不是问题。但另一方面,政府对人民说:土地最初是主要的,你不能随意移动,为了避免纠纷,你必须等待政府出台相关的土地政策,然后进行土地测量,然后等待配套政策。这种干预,黄花菜都凉了。

  如果政府不干预,饥饿的人就不会傻到不种荒地。一旦你干预,人们就不敢种植它!这就是陆贾所说的。事情越复杂,世界就越混乱,法律就越完善,奸诈犯罪的事情就越多。

  汉初环境起点低,人口稀少,土地辽阔;同时,秦朝利益集团被冲走,无需制定利益分配规则;人民思想简单,目标简单;国家机械实力有限,不适合“精细管理”。这些客观情况是黄治国的前提。

  秦朝统一后的环境适合黄老吗?

  秦朝统一天下,绝对不能用黄老治国。原因如下:

  首先,黄老思想无法解决复杂的社会矛盾

  秦朝统一世界后,最大的社会矛盾在于秦六国之间的矛盾。

  首先,在政治上,六国贵族不愿意失去国家,试图恢复国家的斗争从未停止过。例如,张梁,一个官员,不是王室的孩子,做了一个波浪沙暗杀事件。另一个例子是项氏家族,一直准备好为复楚做准备。黄老的思想能解决这些政治矛盾吗?秦始皇想做什么,六国人民不会做什么。

  此外,秦国的法律模式与六国不同。如果他们无为而治,秦法和六国的法律是如何选择的,人民是如何适应的?国家的公平和正义是什么?

  面对这些激烈的矛盾和冲突,我们必须“有为”,无为地坐视矛盾的加剧。

  二是秦朝强大的基础是法家思想,与黄老思想不兼容

  秦国之所以能够强大到能够兼并六国,是因为商鞅变法的结果,秦法和黄老思想是完全对立的两种方式。

  如果贯彻黄老思想,就意味着彻底推翻原秦法。推翻自己的法律,就等于改变自己的生活。强大的秦国为什么要对自己动刀?生存的优势不存在。秦为什么要自力更生?

  第三,从秦到秦,国家起点太高,黄老思想不合适

  正如前面提到的,黄思想更适合起点较低的环境。秦朝不是这样的。统一六国是秦朝最强大的时期。在这种环境下,也是社会矛盾突出、文化思想最活跃、经济活动最频繁的时期。

  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加强政府的领导能力。我们必须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秦六国之间的矛盾,协调经济生活中的糟糕环节,引导文化差异的整合。

  黄老思想的一些精髓可以借鉴,而不是“全黄老”

  一种思想之所以充满活力,不是因为它是一把万能钥匙,而是因为它能在许多环境中表现出参考意义。

  虽然黄老治国思想不适合秦朝,但并不意味着它的某些思想不值得借鉴,比如黄老思想的刑德兼用思想。

  不可否认,秦法有秦法的优势,但过于严格的法律,随着历史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适应,实时变化与时俱进。

  世界统一后,六国的基础相对薄弱。秦朝可以借鉴德治思想,适当调整法律规模,不改变法律思想的前提。德国和惩罚的结合无疑可以缓解社会矛盾。

  秦朝的崩溃是典型的“成功也失败也失败”。他们过于迷信秦法,强调法律对国家治理的工具属性,忽视了德治在社会关系中的润滑剂作用,将整个社会视为一台冰冷僵硬的机器。毫无疑问,这种过于刚性的治理手段不仅不能解决社会矛盾,而且有助于解决社会矛盾的嫌疑。

  总之,我们不能只看到汉初黄老治国的成果,就把黄老思想当成万能钥匙,也不能因为秦朝的败亡而贬低法家。任何治国理念都要时不时地移动。秦朝统一世界后,其实没有黄老治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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