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父母去世,古人为什么都要守丧三年?

  在古代,丧葬礼节被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人们常说:“生前显贵,身后显荣”,这意味着要评价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不仅要看他在生前的表现,还要看他的葬礼是否隆重华丽。如果葬礼排场盛大,那就表明他的子女很孝顺,这样的人生才算是圆满结束;否则,就会留下遗憾。

  并且,在古时有父母去世后,要守丧三年的说法,它要求子女在先人故去以后的三年时间里,要恪守节俭朴素,坚决杜绝酒色财气等奢侈的生活,以此来悼念先人。

  我们从一些影视剧中也常看到,某位在朝廷里任职的官员,一旦父母去世后,必须要回乡“丁忧”,这个“丁忧”也就是要回乡为父母守丧三年。

  《中庸》里说:“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古代礼制中的守丧三年,即便是天子也要遵循,而且在给父母办丧礼这件事上,不存在贵贱之说,都要竭尽所能地让自己的父母安乐长眠。

  根据《孝经·丧亲章》的记载,以前的丧葬大礼,孝顺的子女从开始就要哭个不停,直至葬礼结束。在三年守孝的期间,子女对自己的容颜外表顾不上打扮,衣服穿的华丽也会心有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会开心,吃到酒肉也不觉得可口,这些都是因为先人故去而产生的悲哀之情。

  古时对守丧三年还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在父母去世后的第三日子女们才能开始吃饭,且不得杀生;到了百日祭的时候,子女要节哀,停止哭泣;小详即死后一年的周年祭,大详则是两周年的祭奠,这两个周年祭,子孙们都要隆重地祭奠;而到了三周年的祭奠结束后,才正式宣告守孝结束。

  那么,古人在守丧时间上为什么要定了个三年的时间呢?

  古人之所以把守孝的时间定为三年,是因为他们觉得父母在养育孩子的时候,同样是用三年的哺乳期,等三年的哺乳期一过,孩子一般就能自己开始行走了,因此,守孝三年就是为了报答父母这三年的哺育之恩。

  大圣人孔子对于守孝三年这个问题也曾和弟子们做过一番争论。

  孔子的弟子宰我(前522年—前458年,字子我,“孔门十哲”言语科之首)曾经对孔子说:“一个人的父母去世,如果要专心守孝三年,时间不是太长了?其他什么也都不能干了。君子三年不习礼,礼义必定会毁坏;三年不习琴艺,技艺也会生疏。所以,我认为守孝的时间就应该像稻谷生长成熟那样,一年间,陈旧的谷子吃完了,新的谷子又成熟了,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

  孔子听后,问道:“父母逝去,你大鱼大肉吃的可香吗?穿上华美的衣服也会心安吗?”

  宰我回答说:“我会心安。”

  孔子叹道:“你可以心安,但是君子不会。君子会吃得不安,穿得不安,住得不安,所以不去做那些事。你既然可以,那你就去做吧!”

  后来,孔子还和自己的学生感慨地说:“宰我真是不仁啊!,服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难道他没有经历过被父母抱在手上三年吗?如今竟然连三年的丧期都不愿意守了!”

  由此可见,古人守丧三年之期不是随便定下的,而是根据父母哺育三年的原因定下的。

  孔子死后,他的弟子都如丧亲生父母一样悲痛,许多学生都自发地在孔子墓旁建草房居住,为孔子守孝三年,而子贡更是为孔子直接守孝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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