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到了晚期为什么无力解决财政问题?根源在哪里?

  为什么明朝晚期无法解决财务问题?根源在哪里?除了腐败官员无法治愈外,明朝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巨大的漏洞。让我们详细谈谈有趣的历史。

  明初,税收制度遵循前代的两税法,按贫富征税,按户籍征税。此时,按丁征服,按亩征收,分别征收,使整个过程极其繁琐。为了使服务制度顺利进行,明朝政府创建了黄色和鱼鳞,以掌握全国户籍和田地的数据。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私人户籍和田地产品不断变化,但黄色和鱼鳞的修改难以跟上变化的步伐,不能及时反映真实的私人户籍和田地产品,让政府收税,地方强大的地主破坏国家政策,与非法官员勾结,篡改图书,逃避服役。

  与与与强大的地主和绅士斗争相比,出生在绅士地主阶级(在职或退休的官员和著名但尚未成为官员的学者都在这里)的官员更喜欢把服役压在人民的头上。与此同时,明朝的税收征收和服役分为对象,拥有大片土地的绅士有税收优惠和豁免。


  从洪武皇帝到嘉靖,明廷对士绅的豁免越来越大,从自己到丁数,从兵役到田租。到明朝中期,士绅可以享受越来越多的豁免。再加上官员的腐败和制度设计的缺陷,士绅们可以利用漏洞,一分钱也不用交,这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合适的。最后,人和官员,极端的家庭,包括奴隶,不需要纳税,不需要服兵役,不需要缴纳田税。

  明朝法院设定的税收和兵役由人民独自承担,导致贫富日益分化。在灾难的岁月里,穷人要么廉价出售土地,要么借高利贷。最终的结果是土地合并。这里还需要解释的是,兵役实际上是一种人头税。人们要么为国家工作(即服兵役、修河堤、修城墙等),要么为国家(即丁银)付钱,国家要求别人为你工作。当然,最后请不请人,百姓也不知道,反正这笔钱交了之后,他就被免去了当年的兵役。

  明初有没有丁银的兵役。明中期以后,各地开展了赋役制度改革。兵役转化为银,部分分配土地亩,另一部分按丁分配。丁银(丁税)开始出现,逐渐转变为单一征收丁银的趋势。对于人民来说,富裕家庭向朝廷支付丁银没什么,但对于很多土地和无地农民来说,丁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为了避免税收、兵役,许多农民甚至把他们的田地献给著名的绅士,所谓的奴隶就是这样,或者无助地直接出售土地,作为房东,以逃避沉重的负担,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这是一个非常可行的操作,这里的基本逻辑是:

  我不能成为官员和举人。我总是可以成为他家的奴隶。我耕种土地。你征收田地税吗?我不能种植国家的土地吗?举人官员之家的土地不是不征税吗?那我就把我的土地给举人官员之家吧?就连丁银也不用交。

  事实上,在贡献之后,成为奴隶的原始自耕农民,种植的土地仍然是他们自己家的原始土地,但这些土地名义上属于绅士。这样,原来的自耕农民既有土地,又不必向国家纳税。他们只需要向官员和其他人支付租金,而这些不需要纳税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和赚更多的钱,收取的租金远低于国家收取的税收,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资。为了避免很多人害怕自己投入的田地直接被吞下,主人会和他们签订一些条约,比如允许对方永远耕耘,不限年月土地等等,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明朝这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洪武26年,全国人口账面数据60545812人,此后,明代人口账面数据很少增加,甚至经常下降,明朝,人口一直徘徊在6000万,明末账面人口只有6000多万,明末三年(1623),全国人口甚至只有5165万。当然,这不是明代人口的真实数量。据有关学者估计,明代人口巅峰在1.2亿以上,至少是账面数据的两倍。明初注册的赋田约有857万顷,但经过地主的占领和兼并,到了弘治十五年,注册的赋田实际上变成了422万顷,完全减少了一半以上。

  大量土地聚集在官僚阶级,土地数量大幅减少。俗话说,从田里出来。作为一个农耕帝国,明朝的主要财政收入是田赋,但现在有了田地,却收不到税,政府的财政收入自然严重缩水。

  后期,为了应对源源不断的起义农民军和关外女真政权,明朝廷的财政消费急剧增加,不得不多次加税。例如,为了筹集辽东驻军的工资,明朝廷增加了田间资金,下令每亩增加3.5毫米。这看起来不多,但问题是由于各种不良政策和官员腐败的影响,人们实际支付远高于法院收获,此外,法院和地方为了维持运营,官员为了填满私人包,也有很多杂项,田税只是九牛一毛,所以最终迫使无数小农民破产,到明朝的另一边。

  除了辽工资,明朝还有著名的工资(用来镇压农民起义)和工资(用来练习当地武装),这三种工资被称为三种工资。这三种工资的总额是明朝的两倍多。此外,他们还必须缴纳各种杂税。面对这些税收,自耕农民往往被迫破产,无法缴纳这些皇家粮食国家税。

  明朝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问题,只会不断加剧土地合并问题。中国最富有的群体根本不纳税。纳税人是不幸的人,他们不能挤出几滴油,这导致了不平衡的服务和大量农民的破产。但明朝廷无能为力,官员都是既得利益得主,怎么能自己割肉呢?即使是为了能够中饱私囊,他们也利用加税政策,最大限度地压榨下去,因此明朝的财政结构被摧毁,不断失血。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失去土地,或成为房客、奴隶,或成为流民和饥饿的人,进一步加深矛盾,加强农民起义,最终摧毁明朝。税收问题绝对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当然,明朝并非没有挣扎。例如,在明中期,为了解决财务问题,张居正实施了鞭法(以前有类似的政策,但规模不大),这略微缓解了财务问题。然而,张居正死后,利益受损的既得利益相继反击,破坏了以往的好政策,进行了各种曲解和搁置,为明朝的下一次灭亡奠定了基础。

  至于明朝灭亡的原因,后来的清朝统治者门清,虽然他们早期直接承担了明朝的税收政策,但随着世界的稳定,清朝的土地合并问题开始变得更加严重,面对年复一年的税收减少,雍正帝决心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直接废除了流行中国2000多年的人头税,避免重复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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